2019年资源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表日期:2019-07-02 10  阅览次数:1260  编辑:

 

   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现将2019年资源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的组

1.为保证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把好最后一道关,资源工程学院对硕士论文答辩分两部分进行:

1)外送盲审评分80分以下,且评审意见为同意答辩的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

2)外送盲审评分80分以上的论文由导师按学科方向自行组织答辩。

2.研究生需在6月9日之前完成答辩,并请在答辩前三日将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委员及本组答辩人员报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3.答辩委员至迟应在答辩前3日完成答辩学位论文的审阅。

二、答辩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答辩信息至少需于答辩前三日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或5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中应有1至2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名是论文明审评阅人。委员会设秘书1名,负责答辩记录、资料整理和各项具体事务工作。应注意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时,导师(含副导师/双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只可列席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硕士生答辩委员为5人时,导师(含副导师/双导师、导师组成员)至多1人可作为答辩委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内已指导过研究生的导师不得少于3名),论文作者的指导教师只能有一名进入答辩委员会,同时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评审时,要参考本细则第四条有关内容严格把关,坚持原则,态度公正。

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保密专业除外)。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半数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应有半数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答辩申请。如果答辩委员会未做出同意修改论文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同意修改论文并重新组织答辩。该表决结果须由答辩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 论文答辩程序

1.受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首先介绍本次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姓名、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等。

2.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对论文评审中专家提出的问题予以明确回答(可在答辩PPT中体现,或口头回答但须在答辩记录中以书面形式记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4.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论文评阅情况及评阅人评语。

5.休会。答辩人及列席人员退席。

6.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论文情况等。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评价论文答辩情况、对论文做出评语、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形成决议。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

7.复会。主席宣布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决议。

8.答辩结束。

为保证答辩质量,每位硕士生从答辩仪式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应不得少于60分钟。

四、答辩材料的上报

研究生答辩后应在2019年6月10日-6月11日之间将答辩材料以档案袋归档方式整理报研究生办公室。

五、学位授予

1.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席会议的人数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步定在2019年6月12日。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经过认真审查,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半数者,方可通过,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的报告应在一周之内与所有申报材料一起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院。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报告,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时间定在2019年6月13日后。

六、其他

1.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由校学位办公室发布学位公告,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评审材料由校学位办公室整理后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

2.获得学位的时间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为准。

3.对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获通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须将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重新提出申请。但若由于违反学术道德原因未获通过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重新申请未获通过者,不授予学位。

4.发现论文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者,或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学位获得者应向以下单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校图书馆电子版、纸质论文各1份、所在院(系)纸质论文1本、综合档案馆纸质论文1本。

请导师及时安排学生答辩事

请各位研究生按照答辩时间安排及时成稿和论文送审,准备好答辩的各项材料。

特此通知!

                                                                                            资源工程学院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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