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实践能力强、具有科研创新潜质的推免生,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安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19]107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组 长:卢才武、魏彦民
副组长:郭进平、刘 冠
成 员:赵江平、卜显忠、顾清华、李俊平、杨 玮、张晓民、李 华、孟晓静、聂兴信、崔晓红、王 豪、李 明、于 帆
二、推免生类型
推免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破格推荐、本硕一体化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除正常类型推免外,其他类型推免须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及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一)正常类型推免生遴选条件及计分方法
正常类型推免须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爱国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学业、学术等方面无不良影响。
3.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和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等活动。
4.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3.5,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一类竞赛项目国际、国家级奖项,或二类竞赛项目第二等级以上类别奖项。
6.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CET4成绩≥42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对于申报正常类型推免的学生,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构成,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获奖加分参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对平均学分绩点给予0.2-0.6的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
(二)破格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条件及计分方法
1. 直推破格推荐
参加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且前三学年已修读主修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不超过1门次的学生,可直接予以破格推荐。
2.其他破格推荐
其他申请破格推荐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必修课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2)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 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学科竞赛奖1项(团体赛个人排名前3);
② 在校期间正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个人署名前2,第一单位应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③ 在校期间获得专利1项(含国家发明专利、国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个人排名前3);
④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对于申报破格推荐的学生,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一类加分及二类加分构成,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加分标准按附件1执行,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
(三)本硕一体化推免从学院本硕计划生复试考核合格的学生中择优遴选,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加分标准按附件1规定执行。
(四)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的遴选条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说明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推免生,且在截止日期后不得更换类型。否则,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2.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等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待学校下达推免指标后公布。审核推荐按照正常类型推免、直推破格推荐、本硕一体化推免、其他破格推荐的顺序进行。
3.若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破格推荐。
4.同等条件下,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参加学校国际交流项目、校际联合人才培养,或留本校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学院可根据情况增加推荐一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附件1规定执行,后备人选不得有不及格门次,原则上CET4成绩≥425,且须留本校攻读研究生,否则不得推荐为后备人选。
6.学生应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7.学生须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的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材料一经提交,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8.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申请
时间: 9月2日—9月9日
符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一般应包括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个人成绩总表、CET成绩、论文及专利等证明)。对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学生,必须有对应的获奖认定材料。
获奖、论文、专利等认定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需通过自助查询打印系统下载后打印,打印时间节点为9月9日。学生应于9月10日(第2周周二)10:00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交推免生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如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受理。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
时间: 9月10日—9月11日
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照推免生遴选条件,对报名申请人资格和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按照申报类型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通知到本人。
第三阶段: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时间: 9月12日- 9月18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学生的材料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名额,确定最终推免名单。
若推免名额未定,则会议审定排名,待公布推免名额后按照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及上报
时间: 9月18日- 9月20日
学院将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核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等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教学办负责接收学生书面申诉。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生审定表(附件3)、推免生成绩总表等推免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
1.推免阶段工作安排以学院网站等公布信息为准,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及后期评优资格。
3.推免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考核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程序透明,操作规范,严格公示环节,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破格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表
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推免生申请表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推免生审定表
4. 院定期刊目录
资源工程学院
2019年8月28日